想吾辈学语言也算是有些天赋的。自信在洋鬼子堆里生存也不在话下。然而,能生存并不等于可以逍遥,学英语之路仍是“路漫漫其修远矣”。在这漫漫长路中,不时会出些岔道,陷井之类的状况,想起来发现竟然也可以娱人娱已。。。。。。
话说02年的三四月份间,我在多伦多一对加拿大夫妇家中做别人的女儿。我称呼他们为狼爸和狼妈(关于这个称呼另有故事记载)。
有一天我们仨在家中做饭,狼爸主厨。那天狼爸做了一个鱼,还有一个南美的黑豆饭。狼妈和我都等不急,要狼爸尝尝好了没有。于是狼爸用一个勺尝了一下鱼,顺手又舀了一点饭来尝。狼妈家族有德国血统,常常吹毛求疵,当时尖叫了一声:“What? You put the fish spoon into the rice?!” (你怎么盛了鱼的勺又去盛饭?!)那时我的听力实在是汗,于是我紧跟着狼妈也尖叫了一声:“What? You put your finger into your eyes?!” (你怎么把手指戳进眼睛里?!)还夸张地向狼爸做了个相应的恐怖动作。只听狼妈大叫一声 “Bonnie!”,然后就跌跌撞撞地进到自已的卧室里,关上了房门。我和狼爸面面相xu(汗,这个成语的最后一个字不会读也不会写,所以拼音和五笔都打不出来,那位看官帮忙指教,谢),不明所以,最后决定推门看个究竟。。。。。。
推开门来,只见狼妈正趴在床上,笑得无声无息,全身发抖,而狼爸也笑得眉眼不分,颤颤巍巍,我也笑,不过是讪讪地,尴尬地,无地自容地。。。。。。
(各位要不将两句话读快点试试,一定会理解我怎么会犯下这么离谱的错误吧。)
Saturday, September 30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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